长征数字科技艺术馆创意设计及实施项目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征数字科技艺术馆创意设计及实施项目总承包(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征数字科技艺术馆创意设计及实施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147亩,拟建面积53000平方米。“长征文化数字科技艺术馆”是根据省总建设保护规划,结合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优化项目配置后应运而生的长征国家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的标志性项目。场馆建设、项目设计拟以国家级数字博物馆定位,结合AR、VR、AI、全息等多种国际前沿数字艺术为主要手段,以沉浸式、行进式、全景式的展览体验,激发参观者精神共鸣,切身体会过去的长征与今天的长征在精神上的一脉相承,逐层再现“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这一彪炳史册的光辉历程。总建面积约5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
2.2项目
2.3计划工期:约400日历日。
2.4本项目投资估算:创意设计及实施工程总承包(含剧场设备、特种设备采购)投资金额约49000.00万元人民币。
2.5本次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全权负责包含且不限于该项目的总体策划、节目创作及制作执行;布展策划及制作执行;多媒体内容创制及制作执行;制作品和展陈品设计和制作;建筑设计咨询及剧场、展陈设备工艺提资,本项目内所有演艺相关设备产品(包含且不限于长、短供货周期类多媒体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维保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文艺创作或演出经纪或展览服务等相关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5 投标人拟派
3.6 主创团队在8人及以上(不含
3.7 信用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以自行承诺为评审依据);
3.8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PDF完整版(征信报告打印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有效);且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PDF完整版(信用报告报告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签到(签到时间为开标前半小时),未按时签到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
6.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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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c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