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南中烟工业 吴忠卷烟厂2021滚筒排潮防粘料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烟草加工设备/烟用除杂、筛分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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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湖南中烟工业 吴忠卷烟厂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5日 21:1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71.0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1.0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以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施工期:现场安装调试时间为20天以内完成(按进场时间算起)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湖南中烟工业 吴忠卷烟厂 2021滚筒排潮防粘料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正招字【2021】第4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 吴忠卷烟厂2021滚筒排潮防粘料改造项目,招标单位为湖南中烟工业 吴忠卷烟厂,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以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施工期:现场安装调试时间为20天以内完成(按进场时间算起)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2020年度未出的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3.3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存在异常信息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提供网站截图或报告); 3.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治区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时00分,招标人自8时30分起开始接收纸质版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吴忠市 五楼(吴忠市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柴园村部对面,新朝阳小学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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