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昌都市芒康县县道524如美片区项目试验及物探检测中心运行管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6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昌都市芒康县县道524如美片区项目试验及物探检测中心运行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证书(应含桥梁、隧道试验检测专业资质),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3.2.2业绩、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
(1)投标人近10年(201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或物探检测的工作,且项目合同额100万及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拟从事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具有10年及以上试验或物探检测工作经历;③担任过至少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或物探检测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证件、工作经历及业绩(任职)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的2年及以上社保缴存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6日09:00起至2021年05月0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