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区海岳大街(EA1路)(白洋淀大道-NA8、NA11-ED41)、燕赵大街(EA2路)(NA11-启雄线)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2标段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起步区海岳大街(EA1路)(白洋淀大道-NA8、NA11-ED41)、燕赵大街(EA2路)(NA11-启雄线)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2标段(项目编号:XAJC-FZ-2021-0076)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
1.2
1.3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起步区海岳大街(EA1路)(白洋淀大道-NA8、NA11-ED41)、燕赵大街(EA2路)(NA11-启雄线)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采购项目为起步区海岳大街(EA1路)(白洋淀大道-NA8、NA11-ED41)、燕赵大街(EA2路)(NA11-启雄线)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2标段,包含起步区燕赵大街(EA2路)(NA11-启雄线)的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承担本采购项目2标段对应的全部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包括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和发包人要求开展的所有检测工作,主要检测项目为:混凝土、钢筋、防水材料、沥青、钢绞线、锚具、土、压实度、灰剂量、桩基等(详见采购检测清单)。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3 服务
2.4 质量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规定,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8)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9)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委托开展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应具有的专项资格、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专项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同时申请人还应满足下列①、②条件之一:
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至
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②具有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_/__。
(3)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应设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资质认定或母公司资质认定涵盖该场所,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雄安新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新区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3.3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联合体要求: a.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本比选公告第3.1款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比选公告第3.2(5)项的要求;b.联合体各方需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若联合体各方均仅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则该联合体合计检测业务范围需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c.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d.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承接见证取样的检测能力,其主要设备资产、人员均在雄安新区范围内;e.联合体各方中若有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成员,则该成员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进行备案;f.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任意标段提出申请,否则各相关申请均无效_。
3.4起步区海岳大街(EA1路)(白洋淀大道-NA8、NA11-ED41)、燕赵大街(EA2路)(NA11-启雄线)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即起步区海岳大街(EA1路)(白洋淀大道-NA8、NA11-ED41)、燕赵大街(EA2路)(NA11-启雄线)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1标段和起步区海岳大街(EA1路)(白洋淀大道-NA8、NA11-ED41)、燕赵大街(EA2路)(NA11-启雄线)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2标段。
各供应商可对上述两个标段提出申请,但最多允许中选1个标段。评审委员会将按照1标段、2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若供应商在前面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候选供应商,则不再在后续标段中被推荐为中选供应商,即视为该供应商失去后续标段中选资格。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2文件下载:2021年4月27日08:00至2021年4月30日08:00。下载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9时0分,递交方式为供应商 供应商需提交2份完整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无公章word格式(图纸除外),一份盖公章扫描PDF格式,无公章word文件与盖公章扫描PDF不一致时,以PDF版为准】,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采咨询电话18811547188购人将拒绝接收。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