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
1. 招标条件
非生产区新建子项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4号机组非生产区域(建设用地以内,实物保护控制区围墙以外)新建各子项的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评审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技术规格书》约定为准。目前规划共有15个新建子项( VF 厂址气象站、EG消防站(扩建)、EY武警营房(扩建)、AE综合仓库、AG大件仓库、BE综合生产办公楼、EB 技能培训中心、AJ机具库、AK气体库、EA 培训中心(扩建)、AM危废品库、EP 室内停车库、BD信息文档中心(扩建)、UY武警岗楼、AZ 移动电源车库),超出以上的非生产区子项按照中标单价,使用暂列金(50万元)进行结算。
规模: 3、4号机组规模为2*1200MW核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入选专业含核电),或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核工业反应堆工程设计(含核电站反应堆工程)专业甲级,或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有不少于1项电力行业设计审查及验收业绩。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6日9:00起至2021年04月3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