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
2、 招标内容:购买279套摄像头。最高限价为22.3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
2)公司成立年限大于三年,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等渠道查询其主体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截止时点为领取标书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否则本次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拟投标产品支持邮储新一代理财与代销业务录音录像系统。
4)投标人须在深圳有驻点分支机构,且本地工程维修人员达到3人(含)以上。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4、领取标书方式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5月27日上午9:00至9:30。
开标时间:2021年5月27日 上午9:30。
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