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安市化工集聚区及工业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6日 20:4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投标单位应具有水文地质勘查甲级资质证书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范围内,检测实验室具有国家计量认证的检测能力;(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投标单位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范围内,检测实验室具有国家计量认证的检测能力;(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四、 泰安市 网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 联系,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 网→通知公告→点击查看→附件下载)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 联系, 4.售价:0元 五、公告期限:2021年4月27日 至 2021年5月6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24日9时0分至2021年5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八、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国家招投标网_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