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千灯镇陆家桥村陆家桥自然村4组、5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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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昆山市千灯镇陆家桥村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昆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6日 15:1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27.1174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6.894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叁份,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给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 (原件备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1)-(5)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函原件; (6)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7)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 (9)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近六个月的社保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注: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是否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RMB 45000.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山市千灯镇陆家桥村村民委员会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金港项目管理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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