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储能辅助AGC调频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招标人为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海西路291号 淮阴电厂厂内。
2.2规模: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阴电厂)位于江苏省淮安市以西5km处杨庄镇的东北面,北靠王杨公路(王营至杨庄)、距盐河约1200m,南面紧临废黄河和越河,西邻二纺厂宿舍区,东临淮安市区至杨庄的公路,东南为活动坝水电站。厂址距新长铁路线淮安袁北站约9km。
淮阴电厂现役二、三期4×330MW燃煤机组,采用亚临界汽包锅炉汽轮发电、双曲线冷却塔-循环水冷却、电除尘-气力干除灰、水冷渣-链条式输送、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设储能电站,建设规模10MW/5MWh,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采用预制舱全户外布置,建设地点位于 淮阴电厂内一期主厂房原锅炉间磨煤机房(半封闭)的位置,储能电站占地2个35.5m*14m*10m的半封闭空间,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m2。储能电站包括两套5MW/2.5MWh储能子系统,其中一套储能子系统采用6kV电缆线路接入#3机组6kV侧A段和#4号机组高厂变6kV侧B段,另一套储能子系统采用6kV电缆线路接入#5机组6kV侧B段和#6号机组高厂变6kV侧A段,且每台机组均能同时调用两套储能子系统。该储能系统将显著提升机组AGC调节能力,为江苏电网提供优质高效的AGC调节服务,从AGC辅助服务中避免罚款并获得补偿经济收益。本工程由投标方全部投资进行建设并维护。
2.4本次招标范围为:
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4×330MW机组(公用)储能AGC调频系统建设投资、相关方案设计、设备提供、工程设计与实施、安装、调试、验收和合同收益共享期内的运行维护服务以及对招标方现有设备不满足储能要求的改造,新增改造内容与电厂原有系统边界为原有3、4、5、6号机组6kV母线段与380V母线段新增储能接入点外(含接入点扩容改造),原有3、4、5、6号机组DCS、ECMS和远动系统信号接入点外(含接入点扩容改造)。
本项目采用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1、项目耗用电费按照招标方上网标杆电价由投资方向电厂支付;扣除成本后双方采用保底收益的的方式进行利润分成,合同期十年;项目按照6年折旧,6年内计列折旧及财务费用,项目利润=项目AGC调节性能补偿收入(扣除电网的AGC分摊费用后)-储能系统耗电费用-储能系统维护费用-项目投资财务费用(不超过当年项目净值5%计列)-项目储能系统设备折旧; 6年折旧期内的利润双方按不低于招标方:投资方=50:50比例分成,6年后利润按不低于招标方:投资方=50:50比例分成;另外投资方首先保证电厂的调频保底收益(100万人民币/年)、耗电等费用收入,亏损由投资方承担;合同期满后,项目所有权移交电厂,投资方退出运营,不再参与后续效益分享,如中间有重大技改,合同期限双方协商解决,报集团公司备案。2、合同中应约定项目投资上限(2569万元人民币),项目竣工后应进行投资决算,并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计。如投资不超上限,以实际投资作为计提折旧和财务费用的基准;如超过合同约定的上限,则以合同上限值作为计提折旧和财务费用的基准。3、计提的财务费用不得超过当年项目净值的5%。
2.5总工期: 本工程要求在该工程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具体工程进度表一联会与招标方协商确定。
投标方根据上述要求提出储能辅助AGC调频工程总进度安排,包括设计、设备交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等。
2.6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储能辅助AGC调频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储能调频项目合同能源管理业绩,单个业绩合同容量不低于6MW,并提供相应的业绩完整证明材料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投运证明,须包含承包范围以及签字或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须具有火电机组调峰、调频装置集成能力,须提供火电机组调峰、调频装置工程总承包及运维业绩的证明材料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投运证明,须包含承包范围以及签字或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
3.2.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569万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26日9:00起至2021年5月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