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厂内供热增容改造项目管式热网加热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
2.2 规模:本期工程新增热网首站2座(每台机1座);新增热网首站系统新增热网加热器2台(每机1台);热网加热器疏水箱2台(每机1台);热网疏水泵4台(每机2台);热网循环泵2台(每机1台)不新增设热网补水系统设施,热网补水系统设施与原系统共用。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热网加热器 |
台 |
2 |
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
2.5 交货地点:施工地点
2.6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原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三项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工作范围、签字页等);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27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5月2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