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 赤城制氢项目土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 赤城制氢项目土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231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华赤城制氢项目规划一期2000Nm3/h(折合4272kg/d),二期预留用地(规模2000 Nm3/h)。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经济开发区,距张家口市主城区109.5km,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53亩。采用电解水制氢+纯化工艺,产品氢气纯度:99.999%,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连续生产。
2.1.2招标范围:
国华(赤城)风电 赤城制氢项目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厂区综合管网、暖通工程及所属各专业全部工作、电解工段、氢气压缩工段、氢气充装工段、工艺设备基础、管廊钢结构及基础、站区道路、围墙、联合动力厂房、联合泵房、控制室、综合楼等站区土建工程、灰土挤密桩、灰土换填等地基处理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民事协调由投标人自行处理。
2.1.3计划工期:计划控制在2021年11月30日前竣工,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不超过180个日历日完成。
2.1.4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化工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
2.1.5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为期一年。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0平米(含)以上的房屋土建工程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有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同类型标的物(土建或EPC总承包施工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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