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新文科教学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6021P9132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师范大学新文科教学平台建设(招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8.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9.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7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07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0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2楼2205
七、其他公告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师范大学委托,就新文科教学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南京师范大学新文科教学平台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1.6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7日,交货方式:安装完毕运行稳定交付,交货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2.8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2.9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2.10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三、 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 2021年4月27日至 2021年5月7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 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下载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 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招标文件服务费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2021 年5月1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4.2 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 开启
时间:2021年5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七、 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江苏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师范大学。
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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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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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