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瑞金电厂二期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工程机组调试项目涉网试验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瑞金电厂一期工程为2×35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两台机组已于2008年底投产。二期工程计划扩建2台100万千瓦高效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总投资约70亿元。本项目已纳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位列能源类首个项目,同时列入华能集团“央企入赣”规划建设的“红色”重点项目。首台机组计划于2021年6月28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21年8月28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
2.2招标范围: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瑞金电厂二期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工程机组调试项目涉网试验外委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类调试特级资质或电网工程类调试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类似试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盖章页)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4月 27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1 年 5月8 日 17 时 00 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