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准能集团2021至2023年生产剥离外委工程 (第一标段) ,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10215500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包括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弃和道路维护等全部工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分3个标段,其中:黑岱沟露天煤矿2个标段,哈尔乌素露天煤矿1个标段。
第一标段(黑岱沟矿一标段):
三年总工程量10891万m³,2021年工程量2904万m³,其中:黄土1671万m³,岩石1233万m³。2022年工程量3935万m³,2023年工程量4052万m³。
第二标段(黑岱沟矿二标段):
三年总工程量10193万m³,2021年工程量2859万m³,其中:黄土50万m³,岩石2444万m³,碎石365万m³。2022年工程量3666万m³,2023年工程量3668万m³。
第三标段(哈尔乌素矿一标段):
三年总工程量7500万m³,2021年工程量2500万m³,其中:黄土822.5万m³,岩石1652.5万m³,碎石25万m³。2022年、2023年工程量均为2500万m³。
2022年、2023年以2021年中标价为基础,根据具体工程量、运距、爬高和工程价款调整原则,确定合同单价。
本次招标的工程量为计划工程量,并不做为竣工结算数,结算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2.3其他: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注:考虑黑岱沟露天煤矿二条区北部破碎站桥涵的承载能力,一、二标段自卸卡车实际载重加自重不得超过100吨。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未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视为无效投标):
(1)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之一: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应具有并提供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5.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
申请人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a .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须至少具有1500万m³或以上矿山土石方剥离工程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对应的进度付款发票、用户证明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备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剥离量(如合同未体现,须在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中予以体现)等信息;对应的进度付款发票至少一张,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项目经理、开工和完工时间;竣工验收报告须包含甲方、乙方盖章。
b. 申请人具有含土石方工程的抢险业绩,要求如下: 近十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抢险任务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军级或以上单位派出的抢险任务,抢险土石方累计达到1000万m³或以上,抢险业绩须提供军级或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下列专业之一均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建安B),须提供近期连续六个月(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如因国家重大政策(机构)调整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关于人员从业单位的证明文件,并附国家相关政策文件。
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的500万m³以上矿山土石方剥离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须同时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的用户证明);如为抢险土石方业绩,抢险负责人应具有至少一项担任负责人的100万m³或以上抢险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5)设备要求:
主设备:挖掘机额定斗容为3m³及以上,运输车辆额定载重为50t及以上自卸卡车。2021年不少于18台套,2022年-2023年设备数量要求根据当年具体剥离量核定(1台套定义:由1台挖掘机配合10台自卸卡车组成)。
其他辅助设备:
1)排土设备(前装机或推土机):不少于8台,以满足现场生产需要为准。
2)平路机:不少于2台,以满足现场生产需要为准。
3)洒水车载重不低于20吨,不少于8台,以满足现场生产需要为准。
4)穿爆作业环节设备(钻机)必须满足采装生产需求,孔径不小于120mm。
(5)环保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前应取得环保标牌(合同执行时核验)。
投标人须在“申请人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九节)中填写设备的具体信息(此清单作为上述设备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的审核依据),并出具“设备投入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九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每个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为 9 家(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多标段时,如申请人在多个标段通过资格预审,须参加所有通过资格预审标段的下一阶段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
5.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请
5.3资格预审文件开始购买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08:3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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