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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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7日 17:4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采购人提供安全保卫、消防管理、保洁管理、会务管理、房屋和设备维修维护管理、绿化植物养护、其他的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 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a.2019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b.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c.存款账户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政府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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