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电力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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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
主要物料参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石灰石 |
CaO≥52% MgO ≤4.3% SiO2 ≤2.6% 粒径5mm~20mm |
27000 |
吨 |
详见第五章 |
计划交货期:暂定自2021年06月 0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投标方接招标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供货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料场。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13%增值税发票付100%货款。(银行电汇或承兑)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投标人若为生产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招标货物的矿源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招标货物的矿源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经销授权书
3)投标人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所供货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不少于3个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上的石灰石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页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作证明资料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06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