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及外围辅助系统运行、检修、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内蒙古和林发电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下恼亥村。现拟对锅炉及外围辅助系统的运行、检修、维护工作进行外委。
规模:2×660MW。
服务期: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招标范围:投标方需完成输煤系统的运行、检修、维护;锅炉系统、脱硫系统、除灰系统、除渣系统、间接空冷系统及机械通风冷却塔等其他公用系统(启动锅炉、空压机系统、氨区、燃油泵房、工业废水车间、生活污水车间、机组排水泵房等)的检修、维护等工作。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72人(其中输煤运行不少于17人,检修维护不少于55人)。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资质改革后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至少3份300MW机组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火电厂检修或维护服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27日9:00起至2021年5月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