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格尔木市多能互补一体化基地规划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格尔木市多能互补一体化基地初步规划配套光伏容量300万千瓦、储能容量10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搭配5万千瓦超临界二氧化碳循环塔式光热国家级科技示范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格尔木市多能互补一体化基地规划方案编制服务招标,方案研究内容包括不限于:通过合理搭配光伏、风电、储热型光热发电、电化学储能、调相机等,增加系统调峰能力和转动惯量,项目实施后原则上不占用大电网公共调峰资源,最大程度提升海西电网交流断面输送能力。方案要提出“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具体措施和开发时序,具备申报国家或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一体化试点项目和参与市场化并网容量开发的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格尔木市多能互补一体化基地规划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评价证书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省级及以上能源或电力规划相关业绩至少3个(包含国家组织的领跑者基地或特高压外送基地规划项目),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28日09时00分到2021年5月3日17时00分
标书金额: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