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炉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单位:台前县综合智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河南省台前县
本期建设一条生活垃圾焚烧线,处理能力为 1×600t/d(焚烧炉额定出力 650t/d),配套建设 1×15MW 高速汽轮机、1 台 15MW 发电机。项目拟定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1 年 04 月 25 日(指垃圾池浇底板第一罐混凝土), 2022 年 09 月 30 日焚烧线投运及机组发电完成 72+24h 试运行移交生产。烟气净化拟采用:SNCR 脱硝(氨水)+旋转喷雾塔半干法脱酸(石灰浆)+干法喷射(氢氧化钙干粉)+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预留安装 SCR 条件)的组合方案。点火和辅助助燃燃料采用天然气。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
台前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炉设备采购 |
焚烧炉从垃圾料斗供至除渣机为界(含焚烧炉控制系统、点火及辅助燃烧系统、炉排、推料器、液压系统、除渣机、二三烟道高温螺旋输送机、炉排漏渣输送机等主要系统、设备并包含料斗闸门;垃圾溜管; 水冷夹套;焚烧炉炉膛钢护板及各门孔、检修孔;炉排落渣斗(含一次风接管管座)及其反法兰以后的排渣系统;一次风喷嘴组;二次风箱及喷嘴;手动插板阀、膨胀节;炉排后炉渣溜槽等。供货范围内的所有控制元件、仪表、阀门、炉膛火焰监视系统及执行机构等全部仪控部件或设备。其中保温材料及保温外护板、炉膛耐火材料、一次风机、二次风机、炉墙送引风机、燃烧系统的风管道不属于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招标方另行采购。 详细描述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项目施工现场台板车上。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卷第 五章供货 要求。 |
2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台前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炉设备采购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 经营状况良好; 4. 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 国产设备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生产和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业绩要求:投标方近 5 年在国内具有至少 2 个 600t/d(及以上等级)机组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同类设备供货运行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及验收证明。 2. 投标人(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 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4. 投标人具有设计、 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 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全天(法定节假日除外)。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