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1. 招标条件
本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35MW机组扩建工程供热管网直埋预制保温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1 建设地点:吉林省农安县;2.2 招标范围:预制管总长按1600米(其中:DN600,260米供水;DN600,260米回水;DN800,540米供水,DN800,540米回水)报价,补口单独报价(按照补口DN800供水单价×45,回水单价×45;DN600供水单价×23,回水单价×23进行报价(根据单价按实际补口数量据实结算)。合同执行:合同按预制管招标单价签订,预制管单价不调整、数量据实结算。2.3本标段设备包括:供热管网直埋预制保温管。2.4交货地点:机组扩建供热项目建设场地指定位置交货,卸车由招标方负责。2.5 交货期: 合同签订15日内全部交货完成。设备交货不得影响华能农安生物质发厂1×35MW机组扩建供热项目建设进度要求。项目资金为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35MW机组扩建工程供热管网直埋预制保温管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3家单位及以上类似制作、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未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的只接受生产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28日9:00起至2021年5月6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