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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1年基础运维服务项目之金税三期运维平台及互联网运行监控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1年基础运维服务项目之金税三期运维平台及互联网运行监控运维服务项目品目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1年基础运维服务项目之金税三期运维平台及互联网运行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28日 19:05
开标时间 2021年05月21日 13:30
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会议室
联系人及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1年基础运维服务项目之金税三期运维平台及互联网运行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招标业务一部,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26.0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1年基础运维服务项目之金税三期运维平台及互联网运行监控运维服务项目,本项目拟采购总局运维平台的互联网系统拨测冗余云虚机服务和运维平台的运维服务,其中服务内容包括:“互联网拨测服务”,以及金三运维平台的“日常运维服务”和总局监控系统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互联网拨测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从2021年7月14日至2023年5月31日。金三运维平台运维服务,从2021年10月6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二)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三)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四)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具体事宜可与代理机构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3. 文件获取和缴费
(1)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投标人须扫描下述 2 项材料与招标文件登记表一起发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
代理公司电汇账号信息:
开 户 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旗南路支行
账 号:02190501040009620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 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 (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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