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近岸海域海洋观测、调查、监测船舶(交通船)租赁服务项目3(第2次)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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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
行政区域 | 南通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8日 19: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有效期从签订合同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2、投标供应商必须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1条及以上自有(法人或公司名下船舶均可)或者租赁交通船的船舶证明材料○1若提供的交通船为自有船舶的,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主和船上1名职务船员的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甲、乙、丙级均可)、船舶财产保险,○2若提供的交通船为已租赁船舶(含合作船舶)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书、已租赁交通船船舶(含合作船舶)的船舶所有权证、船舶检验证书等证明材料。注:○1本项目不接受意向船舶参加投标。○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1条及以上自有(法人或公司名下船舶均可)或者租赁交通船舶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供应商款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6、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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