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2.2 服务内容:本招标项目将职工食堂交由投标人托管服务,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管理费用。投标人提供总人数不低于16人的膳食团队,负责为招标人职工(高峰期近300人)制作一日三餐;为生产现场运行人员制作工作餐饮(包含夜班餐饮)和送饭;生产现场大小修。
2.3 服务期:预计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人员总数不低于16人,确保专职项目经理1人,厨师4人,面点师1人,面点制作3人,摘切配1人,运行送餐(有小型车驾驶执照)2人,保管员1人(招标人管理),招待服务员1人,一、二楼大厅刷洗及售饭2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项2018年1月1日-至今的餐饮服务或劳务派遣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
3.2.3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30日9:00分起至2021年5月14日17:00分止。
标书金额: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