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宿迁电厂#3、#4机组标示标牌创优提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宿迁电厂#3、#4机组标示标牌创优提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宿迁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宿迁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一期工程是为支持苏北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投资建设的扶贫项目,一期装机两台135MW燃煤机组,于2003年底开工建设,2005年建成投产,是宿迁市区唯一的统调电源点和最大的热源点,目前一期2台机组已按“上大压小”要求停运;二期两台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项目是国家科技部“高效灵活二次再热发电机组研制及工程示范”科技项目示范工程,同时承担国家能源集团“智能火电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课题研究,项目于2015年10月16日获得江苏省发改委核准,3号机组已于2018年12月31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4号机组于2019年6月4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情况,投标人负责提供二期机组#3、#4机组标示标牌创优提升项目的全部材料和安装。本项目的工程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60天内完成安装及验收工作。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标示牌服务或火电厂油漆防腐或火电厂建构筑物修缮业绩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08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