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公司制氢项目压缩机成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公司制氢项目压缩机成套设备,招标人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设备包括氢气生产能力不低于500Nm³/h的隔膜式压缩机4套,以及配套的附属设备、设施、安装材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隔膜式压缩机组、机架、润滑系统、换热系统等;以及电气控制、仪器仪表、管阀件、控制柜等,具体见供货清单。
主要技术要求:吸入压力满足1.2-1.6MPa,排气压力22MPa;吸入压力1.3MPa时,单套运行生产能力不低于500Nm³/h,排气温度≤40℃,要求包括阀门、仪表、附属设备等满足正常运行的所有配套设施,符合防爆、防雷、防静电接地要求。设备寿命不低于20年。不得采用多台机组串并联方案,压缩机成套供货,顶部无氢气可聚集区域。
服务:包含设备的设计、供货、试验、交付、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运输、卸货、就位、售后、质保、维保、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排气压力不低于22MPa、排量不低于500Nm³/h隔膜压缩机设备的合同业绩1套。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它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08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