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招标    招标公告  工程  招标公   

广州市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广州市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
>广州市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项目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4-440111-04-01-8488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环投环境服务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 >2.2工程建设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346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6元;

>2)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450元。

>3)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00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其中,

>1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设计及概算;

>230个日历天内完成土建施工图设计;

>34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施工图设计;

>490个日历天内完成土建、设备安装、调试与竣工验收。

>2.5招标范围

>2.5.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5.2招标内容:广州市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2.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原有管线迁移、保护、场平,满足本次招标污染土壤集中处理规模与处理目标的土建、工艺、自控仪表、公用配套设施(如绿化、水电、监控、消防、照明等),参观通道与装修。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工艺设备技术规格,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投标人必须指定设计代表负责施工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根据施工情况,需要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安全、环保、防雷专篇设计(如需要),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其他报建手续(如需要)、配合竣工图编制及竣工图审核。

>2.5.2.2施工承包范围所有土建、安装施工及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场平、结构、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管线、绿化、监控、消防、水电、参观通道工程、试运行、竣工图编制等。

>2.5.2.3施工界面为项目用地红线外一米,所有配套管线(水、电、气)应至少接驳至此界面。

>2.5.2.4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列内容的设计(含施工设计配合)、采购、施工、设备安装、运营及质保期服务,并保证项目完成后满足本技术需求书、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评的验收要求。其中对本工程范围内引起的施工租地、道路占道、道路修复、综合管线迁移等工作及产生的手续办理均由投标人负责。需配合完成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审查、概预算审查、施工许可等一切开工、验收需办理的手续。

>2.5.2.5工程实行包设计,包施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因设计、施工原因导致的环保、消防、规划等无法通过验收的由投标人负责)、包保修等。

>2.5.2.6负责本项目竣工图编制、审核并按广州市工程档案有关规定对竣工图签章(包括但不限于出图章、注册章),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5.2.7联合体主办方须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6前期服务机构:中国科学院地理与资源研究所、广东工业大学(可研编制单位)。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国内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基建及发展第三组(顾问费用超过1000万港元)或环境第二组(顾问费用超过500万港元)。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设计资质:

>①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3.1.3投标人自201611日至今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环保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投资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③业主出具的有效竣工验收文件。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需提供①设计合同文本、②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③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资金额以设计合同文本为准,如设计合同文本未能体现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使用规则:若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主办方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既可当作设计业绩也可当作施工业绩使用,非主办方的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认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各1家)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拟派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

>3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要求:须为环境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为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结构组别的专业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施工技术负责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 >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 /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中企业办事指南)。

>5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3.5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4    30 00  00  分至2021  5 25 11  3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