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院惠侨楼三号楼装修改造EPC项目 >补充公告(1) > >各潜在投标 >南方医院惠侨楼三号楼装修改造EPC 项目(项目编号: JG2021-1248),于2021年4月20日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 > >1、投标申请人声明按本补充公告附件一的格式为准。
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施工工期:115日历天
现更正为:
> 1.3.2计划工期:总工期共105日历天(含现状摸查、设计、施工工期)。 >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效果图、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批准后8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现更正为:
4、招标文件P23
>现更正为:3.4报价评审 :(2)如果 (1-下浮率)与最高限价乘积不等于投标报价时,按就低不就高计算并修正。
5
> > > >招标人(盖章):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日 期:2021年4月30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 〕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 〕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 > 声明企业: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企业公章) > >注: >1、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须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牵头人签字盖章。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
2、招标文件P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总工期共105日历天(含现状摸查、设计、施工工期)。
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效果图、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批准后8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施工工期:115日历天。
现更正为:
>3、招标文件P17 7.2.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 公开。
现更正为:7.2.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 公开。
4、招标文件P23 3.4报价评审 :(2)如果下浮率与最高限价乘积不等于投标报价时,按就低不就高计算并修正。
>现更正为:5、对原招标文件P27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详细审查评分表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后的详细审查评分表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附件二: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详细审查评分表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982 style='width:736.85pt;border-collapse:collapse;border:none;mso-border-alt: 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mso-border-insideh: .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 >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得分 |
>一、工程实施方案(65分) | > | |||
>1 | >工期计划 | >15分 | >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可行、合理、有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0天或以上完工,得15分。 | > |
>2 | >劳动力投入措施 | >15分 | >劳动力投入保证措施可行、具体,各工种人员安排合理,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超过150人,得15分。 | > |
>3 | >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 | >15分 | >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质量管控体系,有材料选用及进场质量验收、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保证措施,得15分。 | > |
>4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15分 | >安全文明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得15分。 | > |
>5 | >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 | >5分 | >承诺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等过程中,设计方、施工方紧密协作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的各阶段需求或有提供设计和施工的融合具体措施的;得5分。 | > |
>二、资信部分(35分) | > | |||
>6 | >项目团队人员 | >4分 | >投标人(联合体指施工方)除 >1、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类别:建筑施工安全,且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15年或以上)2人、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2人、结构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职称1人,得4分。 | > |
>5分 | >投标人(联合体指设计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完善。 | > | ||
>7 | >施工企业业绩 | >5分 | >投标人(联合体指施工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5分。 | > |
>8 | >工程实体获奖 | >8分 | >1、投标人(联合体指设计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国家级每项得0.4分;省级每项得0.2分;市级每项得0.1分。本项最多得4分。 | > |
>9 | >第三方评价 | >5分 | >投标人(联合体指施工方)连续5年(含最近评审年度)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得5分。 | > |
>10 | >企业财务能力 | >5分 | >投标人(联合体指施工方)2019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在40%(不含)以下且净利润不小于2000万元的,得5分; | > |
>11 | >工程研发能力 | >3分 | >投标人(联合体指施工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每项得0.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
>合计 | >100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