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南江口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江口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湖南江口风电场规划场址位于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怀化市洪江、溆浦县交界的高山山脊上,距离洞口县城约26.5km,地理坐标约介于东经 110°26’55.17"~110°42'53.74",北纬27°12'12.01"~27°23'1.54"之间。规划场址为几条近南走向的山脊,拟用山脊长度约11km,规划场址涉及面积约24.5km2,规划布机区域海拔在1100m~1400m之间。场区植被发育一般,以松树和低矮灌木为主。本风电场工程总装机容量为100MW。
规模:江口风电场-山门110kV线路工程,起于江口风电场110kV升压站,止于山门110kV变电站,路径总长14.785千米,山门变采用双回路出线0.151km,其余采用单回路架设。共新建铁塔47基,其中双回路终端塔2基,单回路耐张塔25基,单回路直线塔20基。山门110kV站内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及配套站端通信工程。
工期要求:计划于2021年5月30日开工(遇招标周期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湖南江口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承包人应完成的送出线路工程项目及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
1)建筑工程范围:①送出线路工程范围内塔基基础等;②水保及环保设施建设、植被恢复等;③接地工程,所有杆塔基础接地等;④对侧扩建间隔及其他工程。
2)安装工程范围:①送出线路安装工程:配电设备构筑物工程、构支架、线路杆塔组立、架空线、套管瓷瓶避雷器等的安装及与两端接口的连接等;②光纤通信安装工程:OPGW的敷设及与两端接口的接续、必要的通信连接等;③对侧扩建间隔工程及其他工程(含10KV融冰电源)。
3)调试及验收工程:①对线路上的一二次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电网公司标准的交接试验,与对侧所有相关专业联调并最终取得电网公司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文件;②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线路工程所有调试、测试、试验、验收;且负责分系统、整体启动调试直至送电;③同时提供防雷接地等所有必要的调试、测试、试验、验收报告(包含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文件)。
4)设备采购: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相关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购买。
5)材料运输:负责本工程所需用材运输。
6)其它施工及费用范围:①送出线路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永久征地、拆迁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经济林补偿费,迁坟补偿费、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应向土地出让方缴纳的费用、所有的协调费用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缴纳税、费实行总价包干)。②其它租地及投标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投标人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的手续办理及费用。③送出线路工程中跨越铁路、高速、省道、县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所有的跨越手续办理及费用;④塔基永久征地及临时租地地上所有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青苗、树木、建构筑物、坟墓等)的清理及费用。办理建设用地合法手续须缴纳的税、费等。
7)绿化工程,植被恢复、水保及环保恢复。
8)施工过程中,架空线路、塔基、铁塔组立等所占用的临时场地和临时施工道路的费用、协调工作费用、超出临时租地范围的施工用地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土水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牲畜死亡费用、施工发生的阻工协调费用。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导致的协调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9)本工程涉及环境及水保敏感区域,工程区域施工过程与环境、水保恢复同步进行,切实满足水保、环保验收要求。
10)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乙方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资质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2016年1月1日起算,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4项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需完全能体现业绩要求所述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30日09时00分到2021年5月9日9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