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煤制油2021-2023年环保装置除臭钝化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2021-2023年环保装置除臭钝化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项目概况:招标人污水汽提装置(原料为高含硫、含氨污水)、脱硫装置(原料为全厂干气、中压气、液化气)、火炬分液罐及酸性气火炬放空气线在停工检修时易发生系统内的恶臭气体逃逸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设备、管道因硫化氢腐蚀产生的硫化亚铁易发生自燃,为了消除以上两方面影响,停工前须对以上4个系统共计62项进行除臭钝化处理。
(2)招标范围:2021-2023年停工检修前(预计每年检修一次)或在合同期内对污水汽提装置、气体脱硫装置、火炬分液罐及酸性气火炬放空气线4个系统内设备及管线,实施除臭钝化服务工作,采购项目中包含所需的除臭钝化药剂和配套技术服务。本采购结果于2023年12月31日或对附表1内项目执行3次除臭钝化后将自动结束。具体要实施除臭钝化的共计62项设备及管道,约1482立方米和部分酸性气火炬线。
2.2其他:(1)项目服务期:共21天,根据招标人的通知,于2021-2023年停工检修前(预计每年检修一次)待相关装置停工退液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装置停车退液情况具体确定)完成除臭钝化并验收合格。本采购结果于2023年12月31日或对附表1内项目执行3次除臭钝化后将自动结束。
(2)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清洗企业资质证书:工业清洗企业化学清洗A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具有有效的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工业设备清洗单位能力证书:A级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能力(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在石油化工(煤化工)生产企业环保装置除臭钝化现场服务合同业绩3份,且均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07 0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13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