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系统辅助运行外委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鸳鸯湖一期、二期燃料系统辅助运行外委服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夏煤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电有限公司、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鸳鸯湖电厂位于磁窑堡镇东北约2.5km,北距307国道约5km,东北距磁窑堡供水站约0.92km。负责鸳鸯湖电厂电站运营管理工作。电站距离灵武市约34公里,距离银川市约64.5公里,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负责鸳鸯湖电厂一期、二期燃料系统辅助运行外委服务,包括输煤系统程控画面各类操作及异常处理工作,负责输煤系统区域内设备巡检及设备操作工作。范围包括:#1—#8皮带、C1-C12皮带、叶轮给煤机、三通挡板、盘式除铁器、带式除铁器、斗轮机、入炉煤采样机、滚轴筛、碎煤机、缓冲滚筒、电子皮带秤、循环链码校验装置、犁煤器、刮水器、清水泵、除尘器系统、消防水系统、供暖系统、排污水系统、冲洗水系统、各保护装置等。负责输煤系统各区域及辅助设备卫生清理,火车来煤的接卸,火车冻煤清理工作,清扫铁路及铁轨两侧积煤、卸煤沟卫生清扫。负责本期煤场2台斗轮机的堆取煤操作,输煤系统配电室巡检及低压电气开关停送电操作,输煤区域其它配套设备的操作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2.1.3服务期限:655日历天(其中: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即鸳鸯湖电厂一期)燃料系统辅助委托运行服务项目总工期:472日历天,计划工期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2年9月30日;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即鸳鸯湖电厂二期)燃料系统辅助委托运行服务项目总工期:183日历天,计划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2.1.4服务地点:宁夏银川灵武市宁东镇鸳鸯湖电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输煤辅助运行外委服务合同业绩1份,且至少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业主表扬信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12 17: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