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峰事业部所属各区域车辆维修服务年度框架己由内蒙古分公司以《关于蒙西事业部2021年车辆维修项目框架招标采购的通知》文件批准,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包头、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左旗。
2.2机组容量:787.6MW。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招标编号、招标范围及中标原则:本标段将按标段划分进行评审,即每个包单独进 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将按包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至多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的中标人。如投 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1个的按以下办法进行推荐:
(1)招标比例较大的包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他包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 选人;其他不涉及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标段的推荐方法按招标文件中评标原则和评 标办法执行,具体需求见下:
2.4.1乌兰察布区域标段包括卓资一号风场、 卓资二号风场、红牧风电场、锡勒风电场、红山口风电场、兴和风电场、三瑞里风电场、检 修中心共计31台车辆维护内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轮胎、现场故障抢修、备 件、材料、消耗性材料等准备工作。
2.4.2呼和浩特区域标段包括所属蒙西事业 部公务用车、前期车辆、大元山风电场共计20台车辆维护内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 保养、轮胎、现场故障抢修、备件、材料、消耗性材料等准备工作。
2.4.3包头区域标段包括所属怀朔风电场、 万义隆风电场共计5台车辆维护内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轮胎、现场故障抢修、 备件、材料、消耗性材料等准备工作。
2.4.4乌拉特中旗区域标段:包括所属五原光 伏电站、图古风电场共4台车辆维护内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轮胎、现场故障 抢修、备件、材料、消耗性材料等准备工作。
2.4.5乌拉特后旗区域标段包括所属那仁风 电场、别里奇风电场共计11台车辆维护内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轮胎、现场 故障抢修、备件、材料、消耗性材料等准备工作。
2.4.6阿拉善左旗区域标段包括所属阿拉善 项目部4辆车维护内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现场故障抢修、备件、材料、轮胎、 消耗性材料等准备工作。
2.5本次招标采用单价承包方式(按照维修清单内容单项报价,清单所有项最终投标报 价,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为准)
备注:分项报价说明:总单价=分项单价格*权重比,权重比为按照往年维修数量估算 以供参考,各项目均需报价且不能为0元,报价0元项目视为免费提供。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公共要求:
3.1. 1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1. 2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 1.3.1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 1.4.2近3年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3.1.5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 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 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 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1) 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营业范围:二类机动车维修及以上)。
(2)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车辆维修合同1个及以上业绩(以合同扫 描件为准)。
3.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被列入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 标名单的);
3.3.2对于施工和服务釆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 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3.3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 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3.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3.5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3.6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 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3.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3.8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3.3.9.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 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3.3.10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查询网址: 当地企业信息网);
3.3.11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 己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本招标项目执行且不能提供已经履 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3.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3.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 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釆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1 年5月14 H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