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邯郸 |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许庄村西南 |
2 台日处理能力为 600 吨的垃圾焚烧炉,2 台出口过热蒸汽参数为 4.0MPa(a),450℃的余热锅炉。 |
已投产项目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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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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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环保实验台设备及台柜采购 |
实验室设备、台柜及相关仪器 |
一个月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 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 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 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 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5 年应具有不少于 2 个国内垃圾发电站或 2 个国内火电站(30MW 以上)水分析仪表、油分析仪表和环境监测仪器已完成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
2.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以 “ 认 证 认 可 业 务 信 息 统 一 查 询 平 台 ” 网 站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 暂停、撤销状态。)(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 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12 日全天
网站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