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峰调频发电 2021年4月UPS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1775)
调峰调频发电 就 调峰调频发电 2021年4月UPS系统改造项目向国内公开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
一、项目说明
项目 项目 2020年7月UPS蓄电池组定检中发现2套UPS蓄电池均有性能劣化的情况。 一旦清蓄厂房UPS停运,将导致厂房网络、视频监控和移动信号等设备停运,影响较大,因此需采购2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进行更换。 标包2为广蓄A厂、B厂UPS系统升级改造。 1、广蓄A厂UPS系统于2009年投入运行,已运行超过10年。经过长时间运行后,2018年至今,频繁出现以下问题:(1)UPS系统#1逆变器某些逆变模块内部故障,现无备品进行更换,降低了UPS系统的冗余度,也降低了UPS供电的可靠性;(2)UPS系统#1逆变器同步模块内部故障,导致逆变模块输出电压无法跟踪旁路电,逆变器无法切换至逆变供电,只能退出该模块进行修复。因此,为保证广蓄A厂厂房计算机监控系统、部分控制和信号装置等重要负荷的可靠工作,需对广蓄A厂UPS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2、广蓄B厂UPS系统于1997年投入运行,已运行超过20年。经过长时间运行后,该设备相关备件停产,无法采购,一旦有部件出现故障,将面临无备品备件可更换的风险。为保证B厂厂房事故照明、厂房主计算机和公共RTU6等重要负荷的可靠工作,需对B厂UPS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 标包1为广蓄、惠蓄、清蓄信通UPS电源改造。 1、广蓄信通UPS电源改造。(1)采购一套10kVA 模块化UPS主机用于更换广蓄B厂#1 UPS设备,并完成通电调试。(2)采购一组20节12V 200AH蓄电池及电池架用于更换广蓄B厂#1 UPS设备配套蓄电池组,并完成安装、调试及核对性充放电试验。(3)采购一套60kV A 机架式UPS主机用于更换广蓄A厂#2 UPS电源,并完成通电调试。(4)采购一组40节12V 90AH蓄电池及电池架用于更换广蓄A厂#2 UPS电源配套蓄电池组,并完成安装、调试及核对性充放电试验。(5)原有UPS主机及配套蓄电池拆除及搬运至指定位置。 2、惠蓄信通UPS电源改造。(1)采购一套60KVA 模块化UPS主机用于办公楼UPS电源室,替换原有艾默生UL 33 40KVA UPS设备,并完成通电调试。(2)采购两套30KVA 模块化UPS主机用于A厂厂房通信机房和B厂厂房通信机房替换原有艾默生UPS主机,并完成通电调试。(3)采购三套UPS输出配电柜用于办公楼网络中心机房、A厂厂房通信机房及B厂厂房通信机房,并完成安装及通电调试。(4)原有UPS主机及UPS输出配电柜的拆除及搬运至指定位置。 3、清蓄信通UPS电源改造。(1)完成清蓄电站地下厂房通信UPS电源2组旧蓄电池、电池架拆除工作。(2)采购2组(共80节)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对地下厂房UPS的蓄电池组进行更换,蓄电池组容量为200Ah,并完成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试验及接入动环监控系统。 标包2为广蓄A厂、B厂UPS系统升级改造。 1、广蓄A厂UPS系统升级改造。采购范围包括UPS系统逆变单元、旁路单元、配电单元等。 2、广蓄B厂UPS系统升级改造。采购范围包括UPS系统逆变单元、旁路单元、配电单元等。 标包1按广蓄、惠蓄、清蓄分别签订合同,标包2按广蓄A厂、广蓄B厂分别签订合同。 3、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2个标的、2个标包,具体为: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标包号 最大中标包数 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广蓄、惠蓄、清蓄通信UPS电源改造 广蓄、惠蓄、清蓄通信UPS电源改造 / 1 / 广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年12月31日止 惠蓄: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2月28日 清蓄: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不收取 10000 / 2 广蓄UPS系统升级改造 广蓄A、B厂UPS系统升级改造 / 2 / 广蓄A厂:交货期为2021年12月31日。合同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广蓄B厂:交货期为2022年6月30日;合同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不收取 10000 / 三、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若在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或 调峰调频发电 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必须已通过或 调峰调频发电 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用资格: (1)投标人为所投UPS主机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UPS主机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厂家的产品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标包1) (2)2018年以来完成至少1项类似UPS主机的供货或安装业绩,单个项目金额50万元及以上,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签字页。(标包1)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具备UPS系统设计制造能力,是本项目所投UPS系统的直接制造商,并提供原厂生产证明等证明文件。(标包2) (4)2018年以来具有发电厂或变电站UPS系统投运业绩,并提供确认文件(同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和用户使用证明)。(标包2)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2、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按照操作指引安装、打开招标文件及制作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工本费:不收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1)本项目实施电子化招投标,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为了满足归档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09时00分00秒。 3、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开标 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 (3)通过公告与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 七、其它 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公告在“()及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2、未能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视同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实质性评标阶段,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自负。 3、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后审,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