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流河热电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牙克石市通河东街(汇流河)
规模: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机组建设。
服务期:2021年4月开始,2022年12月工程投产,本时间为计划工期,不作为服务期限。试验检测工作必须贯穿招标人在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工期,直到投产后尾工完成。具体进场和退场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工作开展应满足工程前期及正式开工后的进度推进。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本标段作为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并不限于: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除灰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附属工程、铁路专用线、灰场、临时工程等地上和地下结构、土建工程、钢结构的建(构)筑物的材料试验,成品、半成品检验工作检测工作,不含桩基检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电力建设工程土建实验室一级资质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2资格能力要求:近六年内(2015年1月至今)具有两个300MW级及以上容量机组的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服务业绩(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资格证书;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电力系统检测工作经验,提供已完成火电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土建试验室负责人的技术服务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7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5月14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每标段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