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车用气瓶检验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2021027
项目 预算金额: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最高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1 1-1 车用车用气瓶检验服务项目 否 2年 960000.00 9600.00 备注: 1、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本项目预算为含税报价,超过预算限价的报价(含税)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桑塔纳车型 204辆,铃木车型120辆,现代车型237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单位,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方兴 账户: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