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安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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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08日 16:2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设置安保人员7名,从事监控区域安全、对外来人员及物品的检查登记、流动巡查等安全防范及保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经采购人绩效考评满意后,在采购内容不变、采购预算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则双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地企业须提供在陕西省公安机关备案登记证)。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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