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泉州电厂生产周转楼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泉州电厂生产周转楼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泉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泉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拟建生产周转楼场地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位于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属地貌为滨海剥蚀残丘,现状地表标高为5.56~6.15m(1956年黄海高程基准,下同)。拟建场地在电厂前期施工时已基本填平,目前为一绿化草坪,拟建范围内地形平坦开阔,有水泥路可到达场地,交通条件便利,场地东侧为电厂的行政办公楼。生产周转楼在已建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址内建设,总建筑面积49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9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99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同时包括生产周转楼内部装饰、周边部分道路、绿化等工作,具体范围见设计院施工图。
2.2其他: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工程,除因招标方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外,总价将不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0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办公楼或公寓楼施工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竣工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办公楼或公寓楼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转包。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25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