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长宁区环境监测站环境水质浮标哨兵站运行维护费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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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上海市长宁区环境监测站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9日 21:5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6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合同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市长宁区环境监测站环境水质浮标哨兵站运行维护费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上海市长宁区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2021-05-19 浏览次数:21 项目概况 上海市长宁区环境监测站环境水质浮标哨兵站运行维护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 168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保障长宁12个水质自动站正常运行,编制日常维护运行方案,对水质自动监测站开展现场维护、仪器校准、运行比对等工作,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履行至合同期结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 近三年(从2018年4月23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3)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可在公告有效期内在上海 (网址为: )上报名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潜在投标人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潜在投标人如决定参与本项目竞争,在登录“上海 ” 完成网上报名后,需于本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至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进行投标供应商信息登记。潜在投标人代表前来进行投标供应商信息登记时,应携带单位全称、联系人的姓名、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环境监测站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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