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装料前排管车租用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装料前排管车租用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核路9号,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现场。
2.2 服务内容:乙方需提供排管车、拖车车头的租用以及司机、协助充装人员支持等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4台23m3氦气排管车租赁(预计37天,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另外由于工期不确定性,据实结算,下同);
2)车头1台(使用时间:到厂并参与挪车预计3天、罐车向一回路充气过程挪车预计5天,车头不使用时出厂则不计费用);
3)车头司机2人,配合挪车(配合时间:到厂并参与挪车预计3天、罐车向一回路充气过程挪车预计5天,其余时间出厂不计费用。);
4)技术员2人,配合充气(配合时间:到厂并参与挪车接软管预计3天、罐车向一回路充气过程挪车接软管预计5天,其余时间出厂不计费用);
5)乙方负责将排管车运送至石岛湾现场,并负责拉回,司机和技术员食宿自理。
具体范围与要求详见附件《装料前租用排管车临时存放反应堆氦气技术要求及实施方案》。
2.3 服务期:详见附件《装料前租用排管车临时存放反应堆氦气技术要求及实施方案》。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采购范围:乙方需提供排管车、拖车车头的租用以及司机、协助充装人员支持等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4台23m3氦气排管车租赁(预计37天,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另外由于工期不确定性,据实结算,下同);
2)车头1台(使用时间:到厂并参与挪车预计3天、罐车向一回路充气过程挪车预计5天,车头不使用时出厂则不计费用);
3)车头司机2人,配合挪车(配合时间:到厂并参与挪车预计3天、罐车向一回路充气过程挪车预计5天,其余时间出厂不计费用。);
4)技术员2人,配合充气(配合时间:到厂并参与挪车接软管预计3天、罐车向一回路充气过程挪车接软管预计5天,其余时间出厂不计费用);
5)乙方负责将排管车运送至石岛湾现场,并负责拉回,司机和技术员食宿自理。
具体范围与要求详见附件《装料前租用排管车临时存放反应堆氦气技术要求及实施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
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无。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年5月21日9时起至2021年5月27日17时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