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矿山遥感增值产品采购 | ||
品目 |
货物/图书和档案/资料/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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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 ||
行政区域 | 京城大厦B座5层第八会议室。 | ||
联系人及
项目概况2021年矿山遥感增值产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京城大厦B座5层505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2.分包名称、预算、招标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根据采购方项目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本次采购的遥感增值产品用于矿山开发状况季度遥感监测工作和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监测工作。矿山开发状况季度监测遥感增值产品采购的内容为正射影像产品,要求空间分辨率等于或优于2.5米,纠正中误差小于3个像元,融合后的产品满足遥感信息提取要求。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监测遥感增值产品采购的内容为数据加工处理,形成分县裁切的基于正射影像产品生产的新增矿山恢复治理成果。 质量要求:符合《矿产资源开发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0266-2014)、“全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状况遥感地质调查与监测二级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相关补充说明和通知的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4个包,各包分区及预算如下: 2021年矿山遥感增值产品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及预算 矿山开发状况及华东地区新增恢复治理遥感增值产品采购 矿山开发状况季度遥感增值产品采购涉及重点矿区;新增恢复治理成果数据增值产品涉及安徽省、江苏省、山东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 矿山开发状况季度遥感增值产品采购:约230万km2 新增恢复治理遥感增值产品采购:约81万km2 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陕西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南省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 说明:各分包经费预算是在综合考虑工作区面积、以往年度新增矿山恢复治理及损毁图斑数量、矿业权数量基础上综合确定的。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3、本项目评标、授标均以包为单位。拆包投标或多包合并一个报价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为国家财政预算投资项目,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预算调整或取消,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投标人和中标人作出任何补偿,请投标人注意风险。 5、投标人参与一个或多个包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包。本项目将按分包顺序开、评标,本项目任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可被推荐为后序包的中标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第1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货物应由小微企业制造;本项目第2-4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包投标: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未向采购代理机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由2个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双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双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主投标人,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双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投标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1.联合体投标人命名方式为“主投标人名称、其他成员名称联合体”。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购或邮购,标书售价为每包的售价,售后不退。其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领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1)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介绍信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及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②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2)缴费和领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现场缴纳标书款、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完成领购。 3)标书款发票:缴费现场领取。 2、邮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4、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5、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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