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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韶关市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及安全运营购买服务(2021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5-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韶关市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及安全运营购买服务(2021年)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韶关市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韶关市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及安全运营购买服务(2021年)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5月21日 15: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28,382,889.9
最高限价(如有):28,382,889.9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6《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查询结果提供资格审查,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采用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报名事宜( 登录成功后,点击“政府采购交易”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投标报名 > 项目列表”查看可报名的项目,选择需参与的项目分包,点击“报名”,输入联系人、联系     供应商报名参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可选择“报名”或“联合体报名”。选择“报名”的,报名流程参考第一款的“报名流程”;选择“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的发起方应选择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并向其发起邀请,待联合体的成员接受邀请后,联合体的发起方代表联合体提交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指引进行操作,遇到任何操作问题,请联系
   (3)供应商报名参与已发布更正公告的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报名流程在原采购公告处进行操作(更正公告不具备报名功能)。
   (4)供应商报名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报名流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报名。
   (5)未在韶关市 办理韶关市 数字证书(深圳CA)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入库手续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网址: )用户注册及完善企业信息、上传资料,携带相关资料到韶关市 1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及入库公告》)。
(6)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网址: )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指南(以最新日期版本为准)参加投标活动。
3.交纳投标保证金事宜( 在“是否缴纳保证金”栏显示为“是”后(请勿在显示“否”时打印),点击“打印保证金交纳信息表”,将保证金交纳信息表打印出来,并粘贴或装订在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根据投标保证金到达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时间判断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保证金是否有效交纳”栏显示为“已交纳”,即为投标保证金有效。投标保证金有效与否,将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作为判断依据。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到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适时提前转账(建议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参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体的发起方参考第一款“交纳投标保证金流程”代表联合体交纳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获取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重新获取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已报名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与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帐号,不接受现金、分批次交款或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应当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监管部门:韶关市财政局
   (四)采购人受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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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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