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3.0铲车、自卸车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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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21日 15:3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七天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3.3纳税要求: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依法纳税凭证及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凭证;3.4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投标人只可就上述一个标包投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3.0铲车、自卸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13.5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所供货物符合相关检测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 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标的物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所供货物符合相关检测标准,并且符合采购人提供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负责上牌及支付上牌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七天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3纳税要求: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依法纳税凭证及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凭证; 3.4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只可就上述一个标包投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 4.售价:每包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年6月17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2.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吉盛小区 2-19 栋路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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