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职工食堂供餐服务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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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澄迈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24日 20:0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310.55832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证件需在有效期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公司2021年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所有月份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履约能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本公司2021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材料(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本公司2021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所有月份的完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信息,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需在 6、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中标人为非中小企业,须承诺将中标金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注: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非中小企业须提供含有合同金额达到比例的项目分包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7、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元一信息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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