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热工仪表成套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辽宁分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厂址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部,原523厂厂区内。
2.2 规模: 大连热电厂背压机组新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2×350MW供热机组+2×50MW背压机组。项目单位为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由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2.3 建设工期:2019年年底2台50MW背压机组已投产,计划2021年年底350MW供热机组(#3机组)投产, 2022年350MW供热机组(#4机组)投产。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为华能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台350MW新建机组)仪表成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压力\差压变送器、压力\差压开关、热电偶、热电阻、双金属温度计、仪表阀门、取样防堵装置、流量计、风量测量装置、流量孔板、伴热电缆、定位器等,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海北路2号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现场,原523厂厂区内。
2.7 交货期:#3机2021.07.15、#4机2021.10.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火电机组热工仪表成套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5项(要求单项合同额不少于800万元,供货范围至少包含温度、压力、流量、液位测量装置,及进口仪表阀门中的任意3类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须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页、签字盖章页。材料应清晰,无污损和涂改痕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25日9:00起至2021年5月31日17:00止。
标书金额: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