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0kV开关柜及发电机出口成套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0kV开关柜及发电机出口成套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 肇东市
2.2 交货期:设备供货期45天,投标方应在7月10日前将设备送至华能肇东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2.3 招标规模:本工程建设1×150t/h 等级的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生物质循环流化床自然循环锅炉+1×40MW高温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凝汽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不考虑扩建,主机已经确定。
2.4 招标范围:10kV开关柜及发电机出口成套设备,范围包括10kV开关柜(含发电机出口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指导安装和试验等。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0kV开关柜及发电机出口成套设备采购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需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10kV开关柜的出厂试验报告。
(2) 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提供50面10KV开关柜国内电力行业安全投运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28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02日 17时00分止。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