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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南溪镇西部片区垃圾压缩转运站压缩设备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5-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6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南溪镇西部片区垃圾压缩转运站压缩设备配套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普宁市南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普宁市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普宁市南溪镇西部片区垃圾压缩转运站压缩设备配套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普宁市南溪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普宁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5月26日 20:4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281-2021-0039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6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垃圾压缩转运站压缩设备配套):
合同包预算金额:1,168,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垃圾压缩转运站压缩设备配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垃圾压缩转运站压缩设备配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南溪镇人民政府
地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联诚
地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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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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