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宁海电厂14.56MWp光伏电站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14.56MWp光伏电站EPC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本项目总安装容量14.56MWp,由宁海电厂投资建设,设计寿命25年。本项目采用分块发电、就地升压、集中并网的方案,本项目共设6个光伏发电单元。闲置场地及灰坝安装光伏组件12127.6kW,设5个约2.4MW光伏发电单元(其中储能装置上部需架空安装光伏,面积约6000m2,最低架空高度约3.5米),每个光伏发电单元设1台10kV/2000kVA升压变。厂前区屋面光伏约0.96MW,新建光伏车棚约1.5MW(含旧车棚拆除),厂前区屋面及车棚设1个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光伏发电单元设1台10kV/2000kVA升压变。6台就地升压变分为2回10kV集电线路,接入10kV预制舱配电装置进行汇流。根据光伏电站的规模、地区电网现状,以2回10KV电缆接入与110kV强蛟变。最终接入系统设计以电网审查意见为准。投标方负责本项目送出线路与电网公司接口分界点的所有设计、设备材料、施工、验收、政策处理、配合等有关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
2.1.2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为光伏电站EPC,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从光伏组件至正常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设计、设计联络、政策协调、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监造、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生产(包括电网建设分摊,主要包括本项目的接入系统协调、本项目的送出线路工程(电缆、通信光缆及地埋通道等)、送出线路工程的政策协调也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投标人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等。
2.2其他:2.2.1设计范围:本工程的生产工艺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全部工艺系统以及与之配套的施工安装工程的设计均为投标人的设计范围,设计阶段为施工图设计以及绘制竣工图(含设计预算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其审查也为投标人的设计范围。
2.2.2施工范围:投标人设计范围内,与电网公司分界点以内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为投标人的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场内外道路、水保环保、场地平整、场地恢复、绿化恢复等。
2.2.3建设管理范围本工程由招标人负责提供建设场地、提供施工场地、委派招标人代表、委托工程监理,投标人牵头组织进行设计评审、达标投产验收和总体竣工验收,其所有产生的相关费用除监理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外其余费用都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2.2.4工程协调与服务:投标人负责完成所有设计审批备案及办理开工手续,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政策处理相关事宜,招标人协助。施工设备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承包人雇主责任险等由承包人负责购买;投标人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投标人负责通过并网验收、专项验收(含环保、消防、城建规划、水保、防洪、国网电力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站、电力建设质量监督的各类验收、监督等)、竣工验收和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通信协议办理等,招标人协助。
2.2.5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水保、防洪、国网电力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站、电力建设质量监督等验收要求。即便在本技术协议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服务及验收等,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含在合同总价内)并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2.2.6性能试验及试运行:性能试验及移交前的试运行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性能试验单位由双方商定确认。
2.2.7投标人负责(但不限于)招标人代表、职工培训,负责消防、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水土保持、安评、电网接入等专项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和总体验收,负责申办包括消防设备、对外结算的计量装置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各项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各类事项。招标人负责事项的配合工作。
2.2.8工程界限:系统界面从基础、光伏发电组件开始到10kV与电网公司分界点结束(含一次预制舱并网开关至与电网公司分界点的设计、供货、施工等),包含了光电转换系统、逆变升压系统、交流配电系统、就地监控系统(预留远传接口)等所有子系统。本工程出线并网系统的一次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等二次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电网建设分摊,主要包括本项目的接入系统协调、本项目的送出线路工程、送出线路工程的政策协调也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
2.2.9电站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承担,其试验结果必须通过电力部门验收,满足电力规范要求。
2.2.10本工程站区、施工区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平整、绿化恢复等均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
2.2.11现场采集气象数据装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满足雨、雪、风、光照数据收集。
2.2.12投标人负责光伏项目电气系统定值整定计算。
2.2.13国家能源集团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14.56MWp光伏EPC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工期:2021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全容量并网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发包人、合同承包人和监理三方盖章,业主证明需包括项目名称,投运时间及业主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承诺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1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2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光伏发电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02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