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 湖北石油 2021-2023年度燃料油水路承运商(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HBT-13200052-210457 2.3招标范围: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 湖北石油 提供燃料油水路运输服务,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具体的项目实施地点及采购数量,以后期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办法对中标承运商的履约承运能力、廉洁从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月度和年度考核,可根据考核评定结果调整项目服务区域和配送计划。本项目共1个标包,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燃料油水路运输价格执行标准(既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发站 到站 价格制定标准含税(元/吨) 固定降点率 (%)报价 安庆 阳逻 65 李埠 110 兰溪 55 九江 阳逻 55 李埠 98 兰溪 45 中韩 阳逻 30 李埠 75 兰溪 45 2.4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5中标供应商数量及份额分配:本项目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2名的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排名越靠前份额越大,各中标人之间的中标份额差应大于5%,原则上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份额不低于整个标的的60%。投标人接受招标人对中标人开展的日常或定期考核。招标人可根据考核结果调整项目分配区域及执行份额,对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招标人诚信管理制度规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可以适时终止履行框架合同。 2.6投标人在燃料油水路运输价格执行标准(最高投标限价)内填报固定降点率(%)进行报价,且固定降点率必须大于0%(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固定降点率小于或等于0%的投标视作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即中标后的实际结算运费=燃料油水路运输价格执行标准×(1-固定降点率)×经收卸地油库确认的收油数量(T/吨)。 例如:固定降点率5%,则中标后的实际运价=燃料油水路运输价格执行标准×(1-5%)×经收卸地油库确认的收油数量(T/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所承运标的物的船舶须具备适航证书、以及海事部门要求的船检证书等相关资质。(承运船舶由申请上线承运商向招标人做出书面承诺,承担船舶全部安全、环保、数质量等责任。若发生安全、环保、数质量等事故,则优先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且应提拱2019-2020年度内未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的书面承诺。 3.3具备足够的运输承运能力,船舶必须安装招标人指定的GPS定位系统,投标单位提供书面承诺文件,承诺合同履约期间,有效满足本项目燃料油水路运输强度要求。 3.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燃料油水路运输承运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 (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的 4.4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线上领取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采取以下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标书费付款凭证截图或扫描件。 汇款银行资料 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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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b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