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山东公司寿光发电 2021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寿光发电 2021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60306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华寿光发电 (以下简称寿电公司)位于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先进制造业园区,南距寿光市45公里,西北距东营市32公里,地理位置优越,区域地势开阔,交通便捷。寿电公司于2009年10月19日注册成立,寿电公司规划装机容量4×1000MW,一期工程项目依托“黄大”铁路,通过“上大压小”方式建设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2014年8月5日经国家发改委核准投资建设,两台机组已分别于2016年7月31日、11月28日投产发电,项目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环保指标达到近零排放、世界领先水平,投入运营后改造增加了供热民生工程,属于国家鼓励的煤电热运一体化项目。
序号 | 物料编码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11989069 | 石灰石(CaCO3) | 1、CaO ≥51.5% 2、粒径 12mm~20mm(不得含有粒径<12mm的所有物质,包括石灰石粉末,否则招标方拒绝接收来货) 3、Al2O3 <0.23% 4、Fe2O3 <0.28% 5、MgO <1.5% 6、SiO2 <1.5% 7、SO3 <0.15% | 吨 | 55000 | 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用脱硫剂 符合GB2440-2001 |
2.2其他:采购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a.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b.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石灰石经销授权书或经销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c.投标人应具有所投石灰石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车辆合作证明资料。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个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上的石灰石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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