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2批物资集中采购项目6标段:聚丙烯项目筹建处6种阻聚剂(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供货范围
序号 |
名称 |
预计数量(吨) |
包装要求 |
1 |
黄油阻聚剂 |
32 |
桶装 |
2 |
抗氧剂 |
25 |
桶装 |
3 |
工艺气压缩机阻聚剂 |
18 |
桶装 |
4 |
脱丙烷塔阻聚剂 |
17 |
桶装 |
5 |
C4产品抗氧化剂 |
5 |
桶装 |
6 |
C4分离塔阻聚剂 |
7.2 |
桶装 |
注:投标方报价文件内必须提供所供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及生产厂家。
2.2交货进度
2.3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60天内具备交货条件,招标方根据实际需求提前15天书面通知投标方交货日期,对于逾期交货及所投产品生产、运输、装卸过程对招标方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负全责。
2.4交付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石堡子工业园聚丙烯项目装置现场(具体由招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指定)
2.5交货方式:落地交货,卸至招标方指定的库房并码放整齐。招标方根据实际需求提前15天书面通知投标方交货数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6标段:聚丙烯项目筹建处6种阻聚剂(框架协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需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煤制烯烃项目中的使用业绩(6种产品至少各提供一份使用业绩,需附业绩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及使用单位使用效果的说明)。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的授权。
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28日09时30分至2021年06月02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